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内 部 明 电
发往 见报头 签批田保华
等级:急 郑教明电〔2015〕285号
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总结推广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河南省教育厅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省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结合我市近年来中小学、幼儿园课程建设工作情况,就做好我市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
一、评选项目和数量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
1.研究性学习类推荐成果从我市首届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活动中产生,不再另行申报。市级评审的要求详见《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的通知》(郑教明电[2015]140号)。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技术教育、社团活动等三类成果,按省级评审内容、标准及报送材料要求等逐级申报。由于推荐参加省级评审的名额较少,市级上报名额不分成果类别,名额分配如下:
(1)市直初、高中每校限报1项。
(2)各县(市、区)限报数量如下:
五县(市) :10项
管城区、 恵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上街区:6项
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 小学10项,中学4项
注:申报数量凡未分学段的,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分配比例。
(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
1.从我市开展的两届校本课程建设奖中择优推荐,市级校本课程设计奖一等奖和市级优秀校本课程奖的获奖者具备申报资格,市级评审将从中择优按省限额遴选上报。
2.具备资格的申报人须按省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类别及参评要求进行申报,可同时申报两类,也可申报其中一类。
二、其它有关事宜
(一)本着规范、专业的原则,郑州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遴选、推荐我市参加省级评审的各类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此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审议、推荐、报送有关材料,我室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送。
(三)社区服务与实践等三类成果报送时间:2015年9月14~15日;报送地点: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615室(郑州市中原西路182号附1号)
联系电话:67170008;工作邮箱:jyskcb518@126.com。
联系人:杨瑞旭
(四)《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请登录http://www.haedu.gov.cn/2015/06/05/1433484834218.html查询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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