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十四中重大事情集体研究制度
学校对重大事情的决策,需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度,按《议事规则》由班子集体决定。实行集体领导,可以集思广益,集中大家的智慧和经验,做出切实可行的决定。
一、 凡是工程、大件办公用品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坚持按程序申报招标;对一般的维修工程或采购开支较大的,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同意。
二、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如工资晋级、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必须进行民主推荐,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干部任用实行竞争上岗,党总支考察,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人选。
四、党、团支部的工作,支部书记要和支委们共同商量,重大事情要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再作出决定。
五、重大临时决策需有2名以上校级干部商讨决定。
六、学校大的发展规划、决策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