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关于开展教师师德失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郑州市教育局党组《深入整治全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郑教党【2021】62 号)的通知要求和部署,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治理教师师德失范突出问题,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工作深入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群众反应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严重后果。
4.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5.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8.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9.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0.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2.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违反教育规律,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13.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有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14.在幼儿保教活动中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15.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16.其他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本次专项治理设置投诉电话0371-67669588,邮箱zz24sdsf@163.com,对受理的投诉信息建立线索台账,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教师师德失范问题将按照《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郑【2021】6 号)严肃处理。
同时学校还将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师德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和师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